龚淑芳律师
原告:刘某。 原告:肖某,系刘某的丈夫。 上列二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:龚淑芳,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律师。 被告:XXX妇幼保健院,住所地遂川县。 法定代表人:李X,该院院长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:A,住江西省南昌市。 委托诉讼代理人:B(A之女),住江西省乐平市。 委托诉讼代理人:龚淑芳,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律师。 被告:南昌XX附属医院。 法定代表人:张X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:A,女,住江西省上饶市. 委托诉讼代理人:余XX,北京市XX(南昌)律师事务所律师。 被告:江西XX医疗美容有限公司。 法定代表人:B。 委托诉讼代理人:C,系该... 查看详情 >>
心肌梗塞死亡,医方因其漏诊致错治承担主要责任: 2021年2月8日,吉安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肖x鑫、段X招、张X凤等人诉吉安XX医院医疗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(2021赣0803... 查看详情 >>
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:龚淑芳 2019年7月20日,受当事人邵某(以下称患者)因不服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某某医鉴(2019)1号:构成二级丁等医疗事故,医院(某某县第一人民医... 查看详情 >>